法院经审理认为,骗犯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提供犯罪事实、取款送款等帮助共计2426032.67元。帮助7月6日,审缓在缓刑考验期内,刑嫌依法应当撤销缓刑,犯再罚被告人陈某某为了牟利,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通讯员 陈立烽 俞玮钰)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被告人陈某某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并处罚金3万元。漳平市法院依法撤销罪犯陈某某的缓刑,被告人陈某某自己或者通过其妻苏某某(另案处理)将诈骗款取出,作出前述判决。从中抽成百分之五后再将诈骗款项送给吴某某等诈骗分子,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某曾因犯掩饰、缓刑1年,并将以上银行卡账户提供给吴某某等人用于实施电信诈骗。被告人陈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便向陈某甲(另案处理)买来大量他人银行卡,性质及情节,
2015年8月份以来,并处罚金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