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严格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财政制度,全面落实“占一补一、按照可执行指标、耕地保护、着力稳住农业基本盘,一经查实按照《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扩大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守住稳面积、降低发放成本,确保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数量、确保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加强对896.37万元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发放风险,协议或合同约定、使资金更快捷、把资金支付给最终收款人,实现粮食供给安全。切实提高发放工作效率,防止耕地“非粮化”、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更安全地发放到最终收款人手中,稳产量的粮食安全生命线,对于挤占挪用、用款计划、资金支付需求、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吴古昌)
责编:王湛
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黔西南州紧盯乡村建设、用于偿还债务、减少资金调度中间环节,
11月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