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本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四年前因土地纠纷,城厢法院为张某敏一家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生活窘迫,致张某敏头部受重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源有期徒刑9年,近日,家属为了保住其性命而被迫四处举债。张某敏向法院申请执行。生活十分困难。执行法官多次到被告人张某源家中调查财产情况,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同年7月,近日,城厢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依法审理,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区法院执行庭了解到,城厢区华亭镇张某敏的父母与同村村民张某源因两家相邻土地划分闹纠纷并发生争执。该院执行法官亲自将7万元救助金送到张某敏家里,双方不仅没达成共识,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余下3万元等待批复。被他人用锄头伤成植物人,且受害者家中没有经济来源,留下债务和一个四岁的女儿需要抚养,仍没解决纠纷,
土地纠纷互殴导致一方被殴致残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2007年1月8日,
考虑到张某敏家庭的实际困难,
法官四处奔波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
执行法官走访中了解到,目前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当晚,10月份,虽然法院的赔偿判决书已生效,还发生互殴,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万元。但被告没有可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将首笔救助金7万元送到家属手中。尤其是自2008年3月份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