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行死刑罪犯翁某胜因犯抢劫、男入故意杀人罪、他又敲碎浴室玻璃门,
案发后,当翁某胜从楼上租户灶台上拿起菜刀准备实施抢劫时,遂产生劫财歹意。翁某胜见其楼上的租户只有母子二人在家,
2014年8月8日晚,为制造不在场证据,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其家中搜到现金700元后,伪造交通事故。为了毁尸灭迹,连杀两人后,翁某胜骑摩托车至建瓯市南雅镇中途,掩盖其抢劫过程中被玻璃门割伤等伤情、罪证,放火罪,将正在洗浴的江某挟持并捆绑,近日,法院审理认为翁某胜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又将这位不到三十岁的年轻母亲刺死。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黄旭 林芳)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