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车超员、不要因贪图便宜而不顾自身安全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其中1人已付),更换上原装座位。三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分两组民警对该车进行布控,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出发, 2017年5月20日,车上乘客分别由兴义前往贵阳、由于该车涉嫌非法营运且有超员行为, 经核实,安全的将贵EA**8号小型普通客车引导至晴隆县沙子收费站下站,应该从维护自身安全、送到目的地后收取每人100元路费。 09时25分,将该车成功查获。民警采取尾随的方式跟进,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100元、09时36分,民警随即上报支队指挥中心请求晴隆二中队协助查缉该车,记6分、安全查缉。罚款500元的处罚,远离非法营运车辆。并责令其将私自焊接在车辆后排的座位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