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蕾)5月16日,专项整治所有经销的活动日照绿茶严禁使用无生产厂家名称、凡是以获得“无公害”、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日照绿茶行为;依法规范日照绿茶包装。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不得以日照绿茶的名义销售,无生产地址、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视为虚假宣传,按照《广告法》、
据悉,我市将启动“日照绿茶”专项整治行动。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加强对日照绿茶广告宣传的监管。凡茶叶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按照《产品质量法》、《商标法》、ISO等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日照绿茶,到7月结束。凡从事日照绿茶销售的经营户,《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持有日照绿茶证明商标使用证明,
具体措施是:对全市日照绿茶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