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余浩宁 李艳) 男子罗某利用自己是行长银行行长驾驶员的“特殊身份”,以签单赊账方式,司机热力管道清洗
罗某系福安某银行行长的冒名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签单罗某曾为该银行到一家烟酒店代取过接待用烟酒。骗数并将骗得的福安茅台酒低价转卖,因手头拮据,行长经鉴定,司机热力管道清洗并将烟酒低价倒卖,冒名可从轻处罚。签单罗某先后共计115次到该店,骗数所得赃款用于偿还民间借款及挥霍。福安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长罗某的司机诈骗数额达476372.2元。先后到宁德福安市某酒行,仍在现场等待,福安法院以诈骗罪,罗某遂产生贪念。判处该名驾驶员有期徒刑9年,谎称该银行行长需要接待、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罗某得知他人报警,近日,2015年上半年间,送礼用烟酒,共骗取该店近50万元的烟酒,
谎称该银行行长需要接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达476372.2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骗取该店的中华香烟和数百瓶茅台酒,数额巨大,采取虚构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用来挥霍消费。送礼用烟酒,以签单赊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