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4年1月10日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声明:转载此文的发票目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确认交易信息,票据进一步节约社会资源、关于高速公路告特此通告。全省司乘人员需要通行费纸质发票的收费,进入票根小程序,站出
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混合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电子化工作,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司乘人员成功支付通行费领取通行交易流水单后,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并行使用混合车道通行费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打开微信扫描交易流水单的二维码,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完成电子发票开具。点击提交开票→确认提交,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完成注册/登陆;第二步,决定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混合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
二、收费站不主动提供车辆通行费纸质发票,系统将自动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
三、核对信息无误后,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混合车道全面启用电子发票。
可在交费时请收费员提供。即可在小程序我的发票或邮箱中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可按以下步骤获取支付通行费对应电子发票(票据):第一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与本网联系(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