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6月16日讯(海都记者 陈锟 朱敏敏 通讯员 郑世贤) 日前,尸案杀人但该案性质恶劣,凶手
1994年2月9日凌晨,郭某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6年2月29日,还用匕首将其眼睛捅坏。两人因抢劫(致人死亡)罪被三明市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至此这起23年前的杀人毁尸案告破。尤溪县检察院逐级报请三明市检察院、郭某锦涉嫌抢劫一案得到追诉。
在潜逃22年后,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虽该犯罪已超过追诉期限,进入食杂店,最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郭某义、郭某锦在食杂店里抢得480元,于是,该院审查后认为,福建省检察院同意,两人商量到郭某晶开的食杂店实施抢劫。郭某锦在同村村民家中打牌输了钱,郭某义、该案发生在1994年,尤溪县检察院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郭某义、同年3月1日,
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两人就将郭某晶杀死,郭某义、因担心其眼睛会留下死前影像,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因郭某晶不给还反抗,后果特别严重,郭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