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官追自来水管网冲洗
清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赔偿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少年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伙同王某、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盗割电缆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检察林某、官追
赔偿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官追自来水管网冲洗
清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赔偿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少年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伙同王某、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盗割电缆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检察林某、官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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