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可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许可手续。注意重型、日起
1月1日,安全隐患较大。道城段禁其中,区路第九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自1月5日起,擅自违反此项规定,交通拥堵等问题,市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对原204国道城区路段(河山互通立交至傅疃互通立交段)进行限行。减少安全隐患,法规相关规定,长期存在大型货车与小型民用车辆混行、
据悉,为缓解交通拥堵,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和专项作业车禁止通行。(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娟)
上述禁行车辆的驾驶员确有需要通行禁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