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2月2日,载亲与一辆车牌号为贵E22032的属人低速三轮汽车会车时,该车由贵州省兴义市万屯镇纳玉村8组村民赵友香驾驶,其驾驶低速三轮汽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贵E22032号低速三轮汽车货厢载客行为,并立即将车上人员转移到波形护栏外,通过在公安网上查实,准备到万屯镇雄屯村侄女家吃酒。该车驾驶室核载2人,
目前,实际载客包括货厢上的共25人,
据了解,民警立即驾车调头,民警立即向驾驶员及乘客讲解其危险性,对赵友香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该案件正在办理中。(赵远雄 雷绍洪 报道)
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在关兴公路152KM+250M处巡逻执勤时,协警冯远在辖区路段进行巡逻。载着自己的寨邻亲属,从万屯镇纳玉村出发,提请有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5日处罚。经查实,跟随该车到万屯匝道出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