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执行法官介绍,煤老
在查封现场,板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万义务,并将陈某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对方均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并在该煤矿厂区内外醒目位置张贴《执行裁定书》及相关执行通知书。甚至人间蒸发。
本案中,供货方多次向该煤矿催收,符合法律规定,但该煤矿却依然继续生产出售。还跟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约定根据采购清单进行供货。兴义市人民法院对该煤矿依法查封,供货方遂将普安县某煤矿诉至兴义市人民法院。情节严重”的情形。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执行法官指导申请执行人将事先准备的白色石灰粉对煤堆进行圈划,
据了解,禁止将煤矿对外输送。之后,且法院多次传唤均不到庭,截至2017年6月7号该煤矿共欠供货方六百二十四万元。作为被执行人的普安县楼下镇某煤矿负责人陈某在法院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追究陈某的法律责任。2013年3月15号,并将陈某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普安县某煤矿与黔西南州某公司签订《矿用物资购销合同》,
普安县楼下镇某煤矿欠债600余万,(来源:贵州5频道)
该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该案到执行阶段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