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公告称,立法《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条例决定》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记者 李白蕾)
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重新公布。现予公布,2016年作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的《立法条例》结合福州地方立法工作实际,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将许多福州立法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写入其中,《立法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并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上位法的新规定新要求,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立法条例》)于2001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