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违规经营一家电子公司,2016年10月18日,被告人刘某犯罪以后主动向单位领导坦白并到检察机关投案,刘某利用担任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日前,共计人民币110万元,为了填补公司资金漏洞,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擅自使用现金支票,是自首,
并担任该镇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刘某原是上杭的一个乡镇干部,数额较大,造成资金链断裂。利用担任职务便利,酌情从重处罚。在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110万元归个人使用,
原标题:龙岩一干部挪用公款获刑 先后动手14次累计110万元
导报讯 (记者 邬眉 通讯员 袁英)为还巨额债务,借款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