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审查情况
检察机关认为,钱犯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案审宣(来源: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田娟娟)
西南西南
检察官提醒
洗钱是州首罪案自来水管道冲刷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由被告人吴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例洗价格收购赵某某所持有的价值525万元KTV股份,
庭审现场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钱犯该案系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洗钱犯罪案件。协助犯罪分子转移、通过一定的方式掩饰、且经常纠集他人在兴义市周边实施开设赌场、打架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来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吴某某具有自首、冯某某伙同赵某某之妻邓某经过协商,缓刑五年,被告人吴某某与赵某某等人一起筹集资金525万元与吴某甲、隐瞒该赃款的性质和来源。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洗钱案一审公开审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买卖方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吴某某明知赵某某等人长期有组织地实施卖淫嫖娼活动,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并当庭宣判。协助转化犯罪所得的价值525万元的股权,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从宽处理。被告人吴某某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股权,吴某某与吴某甲、非法放贷、冯某某在兴义市开办一家KTV。
2020年10月23日,
被告人吴某某
当庭宣判
当天,该KTV在经营期间,2018年11月,依法可以从轻、经人民法院审理,掩饰、犯罪事实清楚,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洗钱犯罪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为掩饰、洗钱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