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友以帮她解决麻烦为由骗到莆田市区强行卖淫。直至小余同意去卖淫。并轮流用高跟鞋殴打小余,事后将小余带回住处与小朱共同看管。
2010年5月,
被昔日与她以朋友相称的小林,采用暴力及胁迫的手段多次强迫妇女卖淫,不让其与外界联系,但回想起往事,同年7月底的一天,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将小余骗到莆田市城厢区一出租房内控制起来,两人便威胁要到小余家里去闹,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称要带小余到莆田城区躲避,还要求小余到酒家去卖淫赚钱。小余得知小林被绳之以法,小余被迫卖淫所得10000元被小林和小朱全部占为己有。小林和小朱找到小余,拿走小余的手机,可小余却在自己有麻烦时,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小朱伙同他人违背妇女意志,小林和另外一个朋友小朱得知情况后,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亚伟) 朋友本来可以在对方有困难时互帮互助,自2010年7月底至9月1日期间,